《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上法院起诉离婚是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如果上法院起诉离婚还涉及到财产分割,还要交纳其他相关的费用。只不过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不一定由原告承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上法院起诉离婚要交纳两种费用,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也就是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则要交纳因分割离婚财产而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
上法院起诉离婚要交多少诉讼费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其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1、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2、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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