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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

时间:2024-08-09 12:15:50 点击:66 次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刘 某, 男,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

协议人:王 某, 女,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

见证人:x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xxxxx

协议人刘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离婚与离婚房产分割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刘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2、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路××号××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二十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刘某现金八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各人衣物及生活用品归各人所有。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签字: 协议人签字: 见证律师签字:

年 月 日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效力

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登记之前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尚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2、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中夫妻双方处分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财产,处分他人房产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那么在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之前,针对协议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至今在法律上存有争议,当事人对此应慎重。

签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后能否反悔

因为许多夫妻在离婚之时,为急于解除婚姻关系,草草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没有过多思考协议可能存在的履行障碍问题。就离婚房产分割协议而言,一旦夫妻离婚之后,身份关系解除变不能自动恢复,离婚就成了不能反悔的事实;但是,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却是可以反悔的。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的履行

如果夫妻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得房的一方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然而得房的一方如果离婚后反悔,不愿继续履行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的义务,该如何处理?依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之后不履行房产分割协议的,守约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对此,如果法院查明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对守约方的主张予以支持。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得房的一方只有一套住房怎么办?守约方又会遇到执行难的问题。

同样,如果是不要房子的一方违约,离婚后不愿意配合得房的一方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怎么办?得房的一方亦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房产过户义务。可是,如果不要房子的一方带着房屋折价款跑了,出国了,那么得房的一方起诉要求房产过户就非常困难。

针对上述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签订后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在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占有绝对比例,可见夫妻离婚之后违约率之高。这也许和夫妻离婚后冷静下来,对双方婚姻的失败,心中仍存有怨气有关。

如果夫妻离婚所分割的房产登记有双方的名字,那么该离婚手续最好不要通过民政局办理,可以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出具的离婚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如果离婚后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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