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离婚诉讼确定房产价值,首先由诉讼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才会委托专业房产估价公司进行评估。
虽然采用评估的方式确定房产的价值在司法程序上较显公正,但也存在两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第一,拖延诉讼的进程。通过法院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评估期间不计入法定审限,因此,如果中介结构拖延的时间过长,可能导致离婚诉讼久拖不决,给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生活都带来负担;
第二,通过法院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需要交纳一定的评估费,评估费的数额一般根据房产的价值按比例收取,这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鉴于上述原因,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曾明确表示: “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离婚房产评估的内容女方如果出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由于装修材料已添附到房屋,成为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装修款也相应地融入了房屋的价值中。根据民法的添附理论,房屋的总体增值当然包括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当然会一并确定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整个房屋价值中所占的比例,给未取得房屋的一方以相应的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损害女方的权益。
离婚时影响房产评估价格的因素离婚房产评估的过程中,评估机构往往要以如下因素作参考:
1、房产位置因素。显而易见,这是影响房产价值的最主要因素;
2、房产所在区域的社会环境因素。通常是指房产周边人口素质结构,流动人口的多少等;
3、交通因素。这点也很重要,比如周边有地铁或公交非常发达都会对房产价值产生影响;
4、商业繁华程度,各种公共配套设施是否齐备等因素;
5、房屋本身所处楼层、噪音、公共部分及内部装修、配套设备如对讲机、门禁、小区绿化环境等因素。
在对房产评估过程中作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定要积极参与,向评估人员全面介绍与房产有关的各种情况,避免遗漏。为评估机构能客观评估房产价格及法院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创造条件。
离婚房产评估的方法对于离婚房产的评估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重置成本法。即重新建一栋要多少钱。
2、收益法。一年能收到多少租金,或者与同地段的租金水平比较适用;
3、折旧法。按照房子原来的造价计算折旧后的残值
4、市价比较法。看同地段同质量的房子大约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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