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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

时间:2024-08-16 12:08:00 点击:146 次
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怎么解决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离婚子女抚养费给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1、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变更

由于物价上涨,孩子长大后花费支出增加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子女抚养费难以满足子女的基本需要,因此变更子女抚养费就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但是怎么变更子女抚养费呢?可以先选择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费。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1、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可能是因物价的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2、抚养费减少: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3、抚养费免除:第一,被抚养人需要抚养的前提条件已经不复存在,如自己的收入可维持自己的生活。第二,供养人丧失了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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