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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就有权赡养养父母

时间:2024-05-20 11:14:02 点击:171 次

导语:收养关系的成立不仅意味着养父母对养子女的责任义务,同时也意味着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在法律上,养子女有权赡养养父母,这是一种家庭关系的延展和承担。

案例:小明是一个孝顺的养子,他在收养父母多年后,父母年迈,身体渐渐有些不好。小明毫不犹豫地承担起了赡养父母的责任,不仅经济上支持父母,还经常探望并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在小明的帮助下,父母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他们也感到非常幸福和满足。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赡养成年子女、年幼子女以及无劳动能力的子女的义务。依法收养的子女对收养父母和生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在法律的保护下,养子女有权赡养养父母,这种义务不仅是一种法定的责任,更是一种情感的表达和家庭的责任。只有在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持和关爱,家庭才能更加和睦幸福。愿我们的社会充满温暖和关爱,让每一个家庭都充满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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