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是规范婚姻登记程序的重要法规,旨在维护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以下是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全文。
案例:
小明和小红是一对相爱多年的情侣,他们决定走进婚姻的殿堂。然而,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他们遇到了一些困难。由于小明的户口在外地,他们不知道应该在哪里进行登记,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在咨询了当地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后,他们得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小明可以选择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或者小红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最终,他们选择了在小红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顺利地完成了手续。
法律条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婚姻登记程序,保障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婚姻登记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第四条:结婚登记应当由男女双方当事人亲自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并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第五条:未满20周岁的男女不得结婚登记。
第六条:离婚登记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并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文件。
结语:
婚姻登记条例1994年的颁布,为婚姻登记程序的规范化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当事人应当了解相关法规,依法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