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父母自愿变更法定监护人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但在进行此项变更时,父母需要谨慎考虑,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明的父母离婚后,由于工作原因,小明的母亲经常出差,无法全职照顾小明,于是决定将小明的法定监护人变更为小明的外婆。小明的外婆与小明感情深厚,且有能力照顾小明的生活和学习,因此小明的父母自愿达成协议,向法院申请变更法定监护人的手续。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应当以未成年人的最高利益为原则。父母自愿变更法定监护人,应当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并征得未成年人的意见(如果年龄较大)。
在本案例中,小明的父母自愿变更法定监护人,并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变更符合未成年人的最高利益原则。法院审查后认为,小明的外婆具备照顾小明的能力和条件,且小明本人也表示同意变更监护人,最终法院审批了此项变更。
结语:父母自愿变更法定监护人是一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法律行为,需要父母慎重考虑,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建议父母与法律专家咨询,以确保变更监护人的程序合法,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