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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入职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时间:2024-09-16 12:11:48 点击:127 次
一、公司入职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利益,协议就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入职协议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公司入职协议签订原则

  1.平等自愿:双方在签订入职协议时应处于平等地位,并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2.协商一致:在入职协议的条款方面,双方应经过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条款内容合法、合理、明确并符合双方的利益。

  3.合法合规:入职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诚实信用:双方在签订入职协议时应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履行自己的承诺和义务。

  5.完整性和保密性:入职协议应包含所有必要的内容,并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同时,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信息的内容应该予以保密。

  6.公平合理:在设定违约责任、解约条件等条款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避免过于苛刻或不合理的规定。

公司入职协议

三、公司入职协议签了可以不去吗

  签了协议不入职也是可以的,因为劳动关系的正式建立不是从签协议的那一刻就已经确定了,是从劳动者本人到用人单位上班的那一天才开始建立。如果签了协议以后又不想去了的话,应该直接通知用人单位,只不过签协议之前自己还是要考虑好的,这样的做法对个人信誉是有一定影响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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