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达成一致后约定。但是双方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内的工资的,则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都需要提供哪些内容劳动合同都需要提供以下内容: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劳动合同的期限;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劳动报酬的支付;
6.社会保险缴纳;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与务工合同有以下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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