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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协议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4-10-24 12:09:53 点击:131 次
一、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协议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协议有以下区别: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二、兼职劳动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

  兼职劳动协议属于劳动合同。找法网提醒您,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且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与务工合同

三、劳动合同员工证明怎么开

  劳动合同员工证明是前往用人单位进行开具。员工劳动证明的书写如下:

  1.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写明要证明的事实,该部分根据证人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写明;

  3.有当事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4.注明出具日期;

  5.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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