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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劳动合同发工资怎么赔偿的

时间:2024-11-24 13:12:47 点击:148 次
一、不按劳动合同发工资怎么赔偿的

  不按劳动合同发工资的赔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不按劳动合同发工资去哪里投诉

  找法网提醒你,不按劳动合同发工资可以向以下机关投诉:

  1.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2.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资和滞纳金;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不按劳动合同发工资

三、老板拖欠工资超过1年员工还可以追讨吗

  可以。按规定,老板拖欠工资超一年的,并不意味着员工将不可以继续追讨,具体处理如下:

  1.如果员工没有离职,双方依然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可以随时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及相关损失。

  2.如果员工已经离职,并且已经被拖欠工资超过一年,期间又未采取其他措施追偿的,那么一旦过了劳动仲裁的的时效,可能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被拖欠工资后,期间员工有持续采取向老板追偿,或向有关部门寻求救济帮助,或存在老板承诺付款等情形的,那么仲裁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并可以申请仲裁向老板追偿。中间找过对方追讨工资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追讨工资的短信、电话以及录音等,只要能够证明中间找过对方索取工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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