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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后未交社保合法吗

时间:2024-11-29 11:56:39 点击:108 次
一、签订劳动合同后未交社保合法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未交社保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该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的当月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二、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到哪个部门投诉?

  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到社保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签订劳动合同后未交社保

三、未缴或欠缴社保,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未缴或欠缴社保,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责任有以下: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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