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季酒店男子半夜赤身闯入女顾客房间一事登上了热搜,引起了广泛关注。
酒店对住客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的安全保障人员。
该男子在走廊开房门的行为持续将近50分钟,在此期间没有酒店员工和安保人员出面制止。该女子与酒店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但是酒店没有尽到自己的合同义务,酒店或应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当事人在追究侵权人责任后仍可要求酒店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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