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谁来负责?负多大责任?家长和学校可能都各执一词,因不同的原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其事故责任人也不尽相同。那么学生在校坠楼身亡,责任如何划分?
网友咨询:
某中学发生了一件悲剧,该校一名高二学生林同学从学校楼道坠落。经120现场诊断,该同学已无生命体征,那么学生在校坠楼身亡,责任如何划分?
云南天外天(昭阳)律师事务所刘远付律师解答:
高二学生基本上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在学校坠楼的,可以分这么几种情况来看:
1、如果学生坠楼是个人原因导致,学校也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那么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2、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话就要对学生的伤亡承担侵权责任;
3、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话,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事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云南天外天(昭阳)律师事务所刘远付律师解析:
当自杀事件发生后,首先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性质。一般校方或者家属会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警方经过实地勘验、尸体检验、走访调查,查询监控后,综合各个方面情况给出定性。先排除他杀可能,给出是自然死亡或者非正常死亡(自杀属于非正常死亡)的定性。如果定性为自杀事件而非案件,那么警方的工作基本结束,家属与校方进行协商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与校方的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如果家属对警方出具的结论不认同,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因为并非所有的自杀诱因都能水落石出,家属去推测和质疑调查结论也属正常,但调查结论是根据客观事实和证据得出,而不是依据死者家属的推测、直觉作出,它具有客观性。同理,如果是刑事案件也不会因为家属主动放弃调查或者已经赔偿谅解而终止侦查。
自杀事件的卷宗材料并不对外公开,律师也无法凭借手续去调取案卷材料。但是如果家属、承办律师有需要,可以找到案件承办人了解相关信息,包括有权了解定性的原因,案发时间、地点、现场图、尸表检测情况、血液检测结果、相关人员的笔录、自杀者遗留的遗物、生前档案资料、约见法医等等。如果因为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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