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评成都学生坠亡:疑点颇多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引发广大网友热议。针对该案件我们来谈一下高中学生坠楼的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学生身在校内,校方有义务对其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有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但学校是否负全责,会根据事件的主观程度来划分责任。
《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所以,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应由学校对结果负责。反之学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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