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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商标侵权后,被侵权人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4-08-08 12:07:10 点击:164 次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其他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那么发生商标侵权后,被侵权人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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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商标侵权后,被侵权人该怎么处理?

黑龙江龙君律师事务所朱旭律师解答:

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局或者部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的具体内容;

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要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才能进行办理。

黑龙江龙君律师事务所朱旭律师解析: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

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具有丰富实务经验和深厚法律功底,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法律关系复杂诉讼案件。曾任省电视台新闻法制在线特邀律师,对时事热点法律事件进行解答。多次参加省电视台“法律服务龙江行”普法活动,取得良好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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