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将从案例和法律条文两个方面探讨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案例:
小明因为车祸受伤,导致长期无法行走,丧失了工作能力,心理上也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对方负有过错,并判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双方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存在争议。法院在判决中考虑了小明长期无法行走、丧失工作能力以及心理上受到的打击等因素,最终确定了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条文: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他人侵权行为造成身体损害、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损害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赔偿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结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并非一成不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