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院输血导致换上血液疾病,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2024-06-29虽然血液的提供者可能不是医疗机构,但由于输入血液大多在医院进行,医疗机构基于其专业性,对血液和血液制品负有最终的把关责任。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网友询问: 从医院输血导致换上血液疾病,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山东海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