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365法律网 > 话题标签 > 不交

不交 相关话题

TOPIC

这两种情况,除了经向社保部门备案批准,可以缓交社会保险费用,不过需要省级社保部门批准;其他的都需要交纳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不过各地还是有一定的缓冲政策,比如青岛市允许企业在六个月之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手续,也就是可以允许补交六个月之内的保险。 网友认为:企业补缴保险,需要证明的是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是以用人单位做账的会计凭证为资料,证明在企业发放工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普通职工通常是单位代扣代缴,自由职业者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如果你以前缴过,通
三十年前,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的工资大概是一百元,我的工资水平在当时还算是比较高的,国企严格按照本科、专科、中专定级,每人差几块几毛都定得清清楚楚。1992年我刚开始在单位缴纳社保的时候一个月就交两块多钱。现在我的工资假如是5000元,在现在这个水平是不算高的,那么我的工资也涨了50倍。如果我的薪水现在是一万元,就涨了一百倍。 现在交一千,到三十年后可能一个月就交两万,年年上涨,而三十五年后,社保能不能给开得起养老金还是未知数,那时估计,一个上班的得养两个开养老金的老人,那时一个月给咱开多钱
很多地方对于农村低保户或者是1、2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是有政府补助的。比如重庆地区,低保户或者中重度残疾人参保政府就会为他们代缴100块的养老费。所以说,并不是说低保户就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只是看政府补贴、村集体补贴是不是能够冲抵你所参保档次的一个保费。 网友认为: 天下农民是一样的,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低保,享受不交新农和保险,或养老保险,他们有脚有手,不公平,在我看来,要让那些残疾人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享受,那才叫公平。低保户,残疾和困难户交不起这钱,等到老了他们还是老无所养,你们的条条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网友认为: 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也不同。例如:北京地区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而广州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而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时长也略有不同。 你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时累计缴费达不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我们这里
河南焦作能补吗?我是一个参战老兵,腿腰都是战争后遗症,身体不好只因为我实际交费年限不‘够15年,今年62岁了,不给我办退休,提起这事怒火冲天,气死我了! 我是吉林省的去社保问了,怎么就不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呢?您好,吉林省可以补缴的。吉林省可以补交吗?您好,如果你以前交过,中间断交了,哪个城市都可以补缴,国家支持补缴。如果是是以前没社保,想一次性补缴15年,这个必须根据各省政策。因为一次性补缴有优惠,各地政策不一。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佛山三水买的社保,在2016年1-3月份回家了,社保就断
自从在2016年人社部发布了132号文之后,不再允许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那么大多数城市也逐渐取消了各地之前执行的可以一次性不要让保险15年,然后办理退休的政策,所以现在基本上在放眼全国没有哪个城市还可以继续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了。 所以,如果说某某城市可以申请一次性补齐15年办理退休,基本上不是不可信的,现在这个时代,基本上没有人敢越线行使权利。 但是对于大多数城市而言,如果个人在该城市缴纳过社保,但是后来由于各种原因社保中断,是可以允许补交的。但是补缴养老保险,一般来说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补缴
大家都知道劳务费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可是怎样才算劳务用工呢?在我们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中,是没有临时工这一说的。一般来讲,只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确实非全日制用工的好处在于不用缴纳社保五险,可是必须要按照法定的规定来用工。 非日制用工可以口头订立协定,不需要约定试用期。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可以跟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以本单位的工作制度约束劳动者。简单点,你的打卡制度不适用于劳动者。 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一周不超过24小时。
社保可以补缴的。 补缴和连续缴纳的区别就是,如果你要补缴很长时间以前的,那交钱的时候除了要交本来应该补上的保险费以外,还要交一部分滞纳金。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

Powered by 365法律网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