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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可以抵押吗 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在住房货币化改革过程中,公房出售,租金提升已成趋势,但今后仍将兴建廉价公房以供城市居民中低收入者租住。 公产房在租住期间个人是不具有产权的,所以承租人自然就不能进行公产房抵押贷款。在公产房上市交易之后,个人拥有房屋产权之后,即转为私产之后,个人才可以进行抵押贷款。 如何购买公产房 (一)公房买卖的前提条件和法律政策约束,城市公有房屋买
当下社会,为了遗产而双方反目成仇的事情太多了,我们不能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也不能被别人侵害了而不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遗产被转让后,继承人是否有权追回? 网友咨询: 张某之母死亡后,其遗产(房屋)未作分割,由张父继续居住。两年以后,张父再婚,与其妻赵某仍在此共同生活。张某留学在外,闻知其父病逝的消息回国后发现,赵某已经将张父名下的房产转让给齐某。张某是否可以起诉赵某和齐某,追回原属于其父母的房产。 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肖志强律师解答: 遗产被转让后继承人有权追回,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追回。 《民法
离婚时通常都会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一并进行约定,原则上抚养权一旦确定,一般不会随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
网友咨询: 早上我和老婆在上班的途中被逆行的电瓶车撞伤,交警鉴定事故责任全是对方的,我在公司交了保险,我老婆没有交保险,我们算是工伤吗?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你们是在上班途中遭遇的没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完全构成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您夫人没保险,但在有单位有劳动关系还是享受工伤待遇的。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公司为你购买了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由社保和公司分别承担;你老婆由于没有买保险,则一切工伤赔偿由公司承担。 丁月琴律师补充: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
近日,全职妈妈离婚提出19万元家务补偿的的消息引发热议。 我们知道在《民法典》出台以后,全职妈妈离婚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 就是全职在家的一方,在家照顾孩子、老人比较多,负担了较多义务,协助一方工作等,尽管财产是夫妻共有制,一方没有挣到钱的情况下,但是一方的收入能力比全职在家的一方强多了,积累了很多挣钱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时,一定要给全职在家的一方经济补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
今天,一则“女子怀孕七个月被公司劝退”的新闻登上热搜榜,引发网友热烈讨论。在河南郑州的某位女士称,自己已经怀孕七个半月了,公司却要因为外编人员没有产假2次劝退自己,且不给自己安排工作。 当女性遭遇职场孕妇歧视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和公司协商解决;2、请求妇联、工会介入协调;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用人单位;4、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6、不满意仲裁,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无约定债权担保什么时候作废,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无约定债权担保什么时候作废,怎么规定的?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魏萍律师解答: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不同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又有所不同,那么合伙企业的债务要怎么承担,如何解决? 网友咨询: 合伙企业的债务要怎么承担,如何解决? 上海潘登律师事务所叶颢律师解答: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
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间处分权利义务的协议,强调平等和意思自治。行政协议虽从民事合同演变而来,但区别很大。那么在实践中,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网友咨询: 在实践中,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北京市金格律师事务所宗安州律师解答: 首先在合同主体方面,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另一方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 双方的权利地位是不平等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其次在合同成立的原则方面,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那么遇到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网友咨询: 遇到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宁夏诚托(西夏)律师事务所张晓玲律师解答: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样,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种: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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