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的通知
2024-06-20关于进一步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清理整顿电价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决制止电价执行中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用户负担,特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当前,在电价执行中的各种违规加价和收费,扰乱了正常的电价秩序,加重了用户的电费负担,损害了电力企业“人民电业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各级电力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_全文
2024-06-2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 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1987年3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 工商企字[1987]第38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为了明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相适应。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
国家商检局关于降低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4-06-20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关于降低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检务〔1998〕68号)各直属商检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商检局对制定的部分收费标准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降低商检机构对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的收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收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投资财产总值(按实际鉴定价值,下同)50万美元以下(含50万美元)的,仍按4‰计收; 2、投资财产总值
交通部关于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降低交通行业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4-06-20交通部关于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降低交通行业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黑龙江航运管理局,船舶检验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有关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精神,国家计委、财政部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决定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现将涉及到交通行业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 一、公路运输管理费。收费标准从最高不超过营运(营业)收入的1%,降低到最高不超过营运(营业)收入的0.8%。 二
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2024-06-20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 中发[1984]1号)一 中共中央1983年1月发出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经过一年的试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证明所提出的基本目标、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央决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农村工作的正式文件,继续贯彻执行。 一年来,经过全党全国各条战线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农业生产获得了创纪录的丰收,农村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这个事实使我们更加坚信,只要保持党的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就能团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屠宰税摊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2024-06-20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展屠宰税摊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1997年5月29日 国税发〔1997〕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1994年国务院将屠宰税下放地方管理后,各地根据原政务院公布的《屠宰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屠宰税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屠宰税征收办法,总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地方发生按人头、田亩平摊屠宰税的现象,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为了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国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北方旱区农业工作会议的报告的通知
2024-06-20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北方旱区农业工作会议的报告的通知(1983年12月27日 国发[1983]199号) 现将农牧渔业部《关于北方旱区农业工作会议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种草种树,发展畜牧业,逐步调整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农业经济结构,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方针。各地一定要为此而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用心总结实践经验,探索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成功道路。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研究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为开创我国北方旱区社会主义农业现代
交通部关于颁发《兴办集体企业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2024-06-20交通部关于颁发《兴办集体企业有关 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87)交财字51号 1987年1月21日)部属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部制定的《兴办集体企业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随文下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附: 兴办集体企业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兴办集体企业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就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兴办集体企业的经营范围、资金来源和经济关系以及盈利和损失的处理等问题,作如下补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北方旱区农林工作会议的报告的通知
2024-06-20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 关于北方旱区农业工作会议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现将农牧渔业部《关于北方旱区农业工作会议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种草种树,发展畜牧业,逐步调整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农业经济结构,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方针。各地一定要为此而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分阶段、 有步骤地实施,用心总结实践经验,探索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成功道路。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研究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为开创我国北方旱区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贫困农户农业税减免工作的通知
2024-06-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贫困农户农业税减免工作的通知 (1997年4月10日 国税发[1997]55号)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财政厅(局),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四川、甘肃省(自治区)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做好贫困农户的农业税减免工作,现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