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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那么,犯了故意杀人罪,一般判几年?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
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 婚外情离婚与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一样,婚外情导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分为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 1、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就是说夫妻双方就财产怎么分割自己作出约定。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外遇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都是可以的,法律不予干涉。 2、诉讼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外遇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难以达成约定,也就是说,对于财产该怎么分争执不下的话,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 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
破产程序的实质是债务清偿,债务清偿首先需要对债务进行核查,核查债务需要债权人申报自己的债权,债权申报是债权调查和确认的前提,也就是说破产债权的申报在破产程序中尤为重要,甚至可以称之为起点式的。那么债权申报的概念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债权申报的概念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河南展骥律师事务所吕淋淋律师解答: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不得到规定的企业工作,那么在有独家菜谱的餐厅工作,离职后竞业限制时间是多久? 网友咨询: 我在一个非常有名的餐厅做厨师的工作,我们餐厅的菜谱有些是我们老板独家传下来的,现在因为我的家里面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我就想辞了这份工作,回我的家乡,现在我们的餐厅要求与我签订一份竞业限制的协议,还会给我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我就想问一下竞业限制补偿金时间是多久,法律有具体规定吗? 浙江六和律
外遇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据 外遇离婚,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会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作为无过错,在离婚诉讼中是需要提供能证明另一方存在外遇事实的证据的。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类证据是被法庭认可的可以证明外遇的证据。 1、保证书。外遇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道歉的书面保证书、悔改书等。 2、外遇双方往来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3、警方的笔录。嫖娼事件被查处等,因通常有警方介入,则会有有警方的笔录。 4、与外遇相关的亲密照片。 5、与外遇相关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外遇离婚财产分割证据如何搜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那么什么房屋属于公房,公房承租权能不能继承? 网友咨询: 什么房屋属于公房,公房承租权能不能继承?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管爽律师解答: 公房是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目前主要有可售公有住房;不可售公有住房;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历史上由国家代管、征
连带关系是多数主体债务关系中最重要的类型,而连带关系中以连带债务最为重要,连带债权次之。在连带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一次给付,但连带债务人则每人均可能并必须负担给付全部的义务。那么连带之债种类的内容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连带之债种类的内容有什么,是怎样的? 广东泛邦律师事务所叶志翔律师解答: 有下列类型: 1、数个独立债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不真正连带债务。 2、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而其不履行行为与他人债务不履行行为有因果关系,二者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 3、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侵权行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网友咨询: 5月14日22时11分许,邓海华驾驶冀R×××××号小型轿车沿保静线由西向东行至文安县赵各庄镇赵郭村道口东侧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横穿公路的张小英相撞,致张小英受伤,邓海华电话报警并拨打120后弃车离开现场,张小英经抢救无效死亡。邓海华负事故全部责任,张小英无事故责任。 5月15日,邓海华主动到文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还会享受什么权利?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还会享受什么权利? 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尹志刚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还享受的权利如下: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
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那么破产清算有时间限制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破产清算有时间限制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陈熠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对于破产清算的时限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时间都会非常长。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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