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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允许随意填写 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写。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成立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有股东或合伙人; 2.有认缴或实缴的注册资金; 3.有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住所、公司章程等; 4.有员工、办公设备等。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
随着我国拥有私家车的家庭与个人越来越多,关于汽车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故而现代社会的人在买车时,对于车辆的质量的关注度相较于从前而言也有了越来越大的提升,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对于汽车产品质量的举证责任的认定就很重要了。那么,汽车质量诉讼的举证责任,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汽车质量合格与否的举证责任应由谁承担? 山东平惠律师事务所郑丽芳律师解答: 汽车质量诉讼有两种:合同之诉和侵权之诉,两种诉讼的举证责任是不一样的。合同之诉,适用的是普通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
一、公司设立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1.设立人的基本情况; 2.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如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 3.设立人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所占股权比例、股权的转让规定等; 4.设立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5.公司设立不成功时的费用承担; 6.设立人对特定信息的保密约定; 7.设立人协商确定的约束股东特定行为的条款,如竞业限制等; 8.违约责任条款; 9.解除协议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10.公司利润的分配。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
实际生活中,违约是大家非常常见的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如果违约就需要赔付违约金,那么,旅行社违约的旅游如何进补偿,有什么标准? 网友咨询:因旅行社原因,旅行社违约的旅游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吴坤律师解答: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赔偿损失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方式,有明显的救济功能。那么,供电人中断供电时不通知,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如何赔偿? 网友咨询:供电人中断供电时不通知给用电人怎么办?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巴建辉律师解答: 供电人中断供电时不通知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供电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
我们国家规定了九年义务教育,这也就意味这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孩子都要接受九年的义务教育,所以大部分的人都需要在校园学习,在校园学习中有可能会发生人身损害,那么,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认定过错责任,学校承担怎样的责任? 网友咨询: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认定过错责任?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张志娟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应当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学校承担责任的基础。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学校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而且这种过错责任,应当是一种推定过错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是最难受的,没有完整的家庭对于孩子的成长也是不利的。谈到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就成了重点。那么对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利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况下男方争取抚养权? 网友咨询: 对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利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况下男方争取抚养权?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吴岩岩律师解答: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
股东代表诉讼自产生以来,已经过了百十余年,期间一直为维护股东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通过构建股东代表诉讼这一法律制度,为各公司股东赢得了说话的底气和分量,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 网友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杨维松律师解答: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 (3)
校园是影响每个孩子成长的最重要的环境。学校,可以说是学生的第二个家。但是,近些年来,校园暴力的热度不断上升,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一个重点内容。校园侵权案件的不断发生,逐渐开始影响学生的健康。那么,校园侵权民事责任赔偿规定是什么,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校园侵权民事责任赔偿规定?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何竹兰律师解答: 1、未成年学生之间在校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 如果学校制定了合理、明确的规章制度、校规校纪,并以适当的方式对学生进行了教育,学校一般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学校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找不到合作伙伴,或者担心将来与合作伙伴产生纠纷,有不少创业者希望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经营公司,因而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一人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责任包括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责任包括什么,怎么规定的? 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只需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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