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365法律网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婚前则是指将上述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该协议的公信力。那么,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法妞网友咨询: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朱群群律师解答: 1.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要强调的是必须是双方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
原告蔡某与被告葛某于2007年9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 2014年12月被告葛某起诉离婚,后因被告葛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按撤诉处理。 2015年8月被告葛某起诉离婚,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2016年9月被告葛某再次起诉离婚,双方于2017年2月15日经法院调解离婚。 2017年3月15日,被告葛某与第三人杨某登记结婚,并于2017年5月5日生育一女。 原告蔡某认为,被告葛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因与第三人杨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起诉离婚,给原告蔡某及子女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故起诉要求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今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纠纷蜂拥而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是关于房产分割和房贷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时没有还清房贷如何解决?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离婚房产如何过户?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没有还清房贷如何解决?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1、提前
丈夫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妻子救夫心切花钱“捞人”,最终人财两空。近日,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美兰区法院依法判处“能人”苏某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处罚金3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符某某7万元。 2017年10月的某天,符某的丈夫陈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事拘留,被羁押于看守所内。心急如焚的符某想花钱将丈夫“捞”出来。经人介绍,符某认识了“能人” 苏某某。苏某某自称有熟人,只需7万元活动经费就能搞定。符某对苏某某的话深信不疑,很快将7万元转到了苏某某账户。可时间一
2018年5月20日,刘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县城返回10公里外的家中。由于未能注意观察路况,刘某撞上大货车,造成刘某重伤,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刘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并在抢救过程中多次转院,为此,花费了较多治疗费用。刘某妻子甘某为筹集治疗费用,利用某网络筹款平台为刘某筹款并筹得医疗费5万余元。但刘某因伤势过重,在该笔筹款使用前就因抢救无效死亡。 刘某死后,甘某与刘某父母就该笔筹款的继承产生分歧。甘某认为该笔筹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刘某父母则认为该笔筹款不属于刘某与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认定父母婚前赠与子女的房产是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还是子女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一方父母赠与其子女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如果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赠与,那么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就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具体说明是附条件的赠与,那么就应该认定为是父母一方对其子女的个人赠与。 父母赠与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行为是构成挪用公款的,这个我们对于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有一个很好的认识,对于一个罪名如何认定,主要就是看行为人的主观意思以及行为,并且需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所侵害的法益,如果对这个进行了解,就能对企业员工是否挪用某些款项是否构成挪用公款有一定很好的界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企业员工挪用公款的界定。云南笑傲天律师事务所陈玉瑛律师解析。 一、企业员工挪用公款的界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
我也是在造价咨询公司工作,九点上班,五点半下班,平时挺清闲,遇到大项目偶尔加班,月薪2700,刚刚从三险变五险,一年的提成在一万五至两万左右。我嫌工资太低,考了个造价工程师证挂在公司,每月可以再加2500的挂证费,月工资就有5200了。我的梦想是再考个市政的一级建造师证挂在外面得到的钱会稍微比造价师的证高一点。希望能在30岁之前月薪过万,在我本来的公司是不可能实现的了,只能好好学习专业技能,找个机会辞职吧。 看了这么多评论,我非常的佩服每月拿二千以下工资的人。能拿到这种工资的,相信这个人家里一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网友咨询: 父母想在儿子结婚之前赠与儿子一处房产。去公证处做了赠与公证。但因过户费用较高,准备过几年再过户。此时儿子如果登记结婚,该房产属于儿子的婚前财产吗? 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叶晓建律师解答: 如果父母以书面、公证的形式明确房子是赠与儿子个人,且将房子仅登记在儿子个人名下的话,可以认为是对儿子个人的赠
毕业快8年,在世界500强外企工作,一个月工资到手4000,有五险一金,上班早9晚6,真正干活的时间1个月就是忙活2天,还不加班,其他时间耍耍耍,自己安排,离家很近,开车几分钟就到了,天天坐等下班,感觉人都没有斗志了,有点虚度光阴,但辞职又没有勇气,又有点舍不得现在的工作,可能耍懒了怕下一份工作很累,除了工资低点,其他什么都好,能很好的照顾家庭和小孩,这两年要不要辞职一直徘徊。 上份工作扣完五险一金工资到手5500,每天上班的事就是吃零食睡觉看电视剧,养了五盆花十一条鱼三只乌龟,每天给鱼换水喂

Powered by 365法律网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