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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部分消费者在买房签订合同的同时,还会在中介人员的帮助下,与卖家签订一份相关补充协议。那么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网友咨询: 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赵通律师解答: 补充协议有效。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周期比较长,经常会遇到新的情况,比如遇到政策性调整,或者贷款审批延迟,导致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的,则需要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协商,除了最初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外,还需要
房产评估全称为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在房屋交易中,房产评估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房屋登记中心怎么评估房产,如何进行房产评估? 网友咨询: 房屋登记中心怎么评估房产,如何进行房产评估? 四川真道律师事务所左龙律师解答: 不动产权利人作为不动产登记中的一方主体,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当然享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权利,要求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予以登记。 因为,不动产权利人是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发起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居于主导的、核心的地位,不动产登记机关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和要求对不动产进行登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2020年9月5日18时许,姜福平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窑管路李天路路口南侧由南向东右转时,适有被害人梁某由东向西行走至此,重型自卸货车前部左侧与梁某身体相撞,造成梁某死亡。 经鉴定,梁某符合创伤性休克死亡。经鉴定,重型自卸货车行驶速度低于10.8km/h,重型自卸货车制动系工作状况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经认定,姜福平负事故全部责任,梁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网友咨询: 2020年11月15日1时许,贾宏鹏酒后驾驶灰色宝马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北京市石景山区某街北口东侧时,与在此处停止等待红绿灯的王某驾驶的白色传祺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贾宏鹏驾车逃逸,行驶至北京市石景山区某路时
农村房屋能否买卖 农村房屋能不能交易呢?答案是肯定的。但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2月24日19时许,许濛驾驶未按规定检验的奥迪牌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延庆区×路11.9公里处时,车辆前部与同向步行的朱某1身体相撞,造成朱某1闭合性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交通支队认定,许濛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许濛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待民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许濛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四川鼎超律师事务所张荣
车祸,指行车(多指汽车等机动车)时发生的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大体可分为减速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及跌扑伤等,其中以减速伤、撞击伤为多。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网友咨询: 2020年6月24日19时许,何海燕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北京市丰台区魏各庄路青西路1号线杆处由东南方向向北驶入南北方向道路时,适有被害人王某1驾驶三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何海燕刹车时重型自卸货车向左侧翻,将被害人王某1及其三轮摩托车压在车下,造成王某1当场死亡。经认定,何海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债务关系中,是有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而有时可能也会有保证人。债有多种类型,其中就包括连带之债和不真正连带之债。那么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形态包括哪些,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形态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形态包括哪些,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形态是怎样的? 陕西众致律师亊务所梁文俊律师解答: 1、数人就各自的契约义务不履行,而对同一债权人负同一损害赔偿责任时,该数个债务即结合成不真正连带之债。 2、数人因各自的侵权行为,致使受害人遭受同一损害。 3、某人之违约责任与他人之侵权责任相竟合。 《民法总则》

农村住房交易

2024-08-14
农村住房能交易吗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根据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买农村房子

2024-08-14
农村房屋能买吗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 (一)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尽管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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