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365法律网 > 话题标签 > 哪些

哪些 相关话题

TOPIC

财产关乎到个人的切身利益,面对离婚争夺财产问题时,更要保持理性的思考。一般情况下,夫妻财产可以在协议离婚中,自行协商决定。如果由于协议产生分歧或者协议不成的,就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王镇德律师解析。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合同解除其实也会就是合同终止,因为合同解除之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也就相当于他们之间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的情况随时发生,也很有可能就因为一个条款达不成合意双方当事人不想在继续履行,合同就会宣告终止。那么合同解除终止的效力及情形是怎么样的呢?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合同解除终止的效力是怎样的?可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解除终止的效力及情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
遗产分割问题是我们生活中也经常遇到的问题。那么,2019年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婚前财产去世以后如何分配?婚前财产能否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唐艳涛律师解析。 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 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以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 何人所为;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是尚未受到司 法机关的传唤或者尚未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到司法机关或者所 在单位、基层组织等投案,愿意接受审查和追诉的。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分子 投案以后,对于自己所犯的罪行,不管司法机关是否掌握,都必须如实的、全部、彻底的向司法机关供述,不能有任何隐瞒。至于有 些细节或者情节犯罪分子记不清楚
不是别人是否认可的问题,一个有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的人不会认可更不会有这种行为 ,偷盗有人认可吗?杀人有人认可吗?没人认可,但还是发生。 干吗,道德帮架。干这种事最早是文化人。没看过梦巴黎吗?现在人好像忘了。 别责怪他她们,他们在七十,八十年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仅流血流汗,而且离乡别井,这其中的辛酸苦泪,不是现在年轻人所能体会的。 不合法却合理,最重要的是两厢情愿,但是如果影响到两个家庭就不好了。 不干涉家庭的情况之下,彼此心照不喧,没什么不可。 别总拿什么农民说题,其实很多城里的人才是要说的话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
老板给你100块,你先拿着,不管钱够不够,记得一定要买吃饭时喝的同款白酒,如果不幸没有同款白酒,那就买点啤酒吧,酒场上最忌讳的就是白酒不够,掺酒头疼。 我觉得,首先先接钱,你自己的任何想法都是自己猜的,按吩咐先接钱是对的。其次问清楚要红的还是白的?领导有什么中意的酒?别自作主张弄岔劈了。最后别画蛇添足,把自己以为的想法添加在这个小环节上,表现聪明即是添色的表现机会,也是让领导多心的根苗。 祝你买酒愉快! 领导带你去见朋友,你早早吃完饭出去等候,中途有任何需要都无条件满足,等领导快用完餐时偷偷的
1996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
众所周知,我国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彩礼,但收受彩礼是许多落后地区常见的社会现象。在实践中,离婚彩礼返还情形有哪些?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彩礼返还情形有哪些? 骆宝龙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
在很多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当于违约,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为了避免损失太多,同时也不违反法律。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李玉律师解析。 一、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Powered by 365法律网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