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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
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 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那么,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如何理解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广东刘志均律师事务所雍雪林律师解答: 转继承的条件是: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职业是越老越值钱的,例如医生、律师、会计等,这些职位讲求的是经验,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退休后,会对劳动者进行返聘重新上岗,那么退休后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网友咨询:退休人员返聘到单位工作,是不是劳动关系?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张峻律师解答: 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等三部分,公司所给的经济补偿金包括社保和公积金吗? 网友咨询: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金包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基数吗?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兼任南京分所派驻人)徐丽慧律师解答: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包括社保和公积金,包括奖金、加班费这些。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
有一些劳动者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刚进公司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才与其补签合同。那这种情况该写入职的日期还是签订的日期呢?补签和倒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又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刚进公司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补签的劳动合同和一入职就签的合同有什么区别? 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罗士峰律师解答: 倒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一段时间后补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倒签劳动合同后,不能再主张二倍工资。 “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与他们发生了雇佣的关系,那么我们首先应该要与雇佣方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只有劳动合同才能够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情应况下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网友咨询:签劳动合同怎样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会有赔偿吗?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有诗宇律师解答: 无效的劳动合同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约东力,不发生履行效力。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患有职业病的,在国家的工伤保险中可以得到赔偿。那么,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病退工资怎么算? 网友咨询:有一个朋友患有严重的肝硬化,已经没有工作能力了,家庭非常困难,还要供一个大学生,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病退?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张帅律师解答: 病退办理条件如下: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所以只有一次性交齐,才能满足办理病退的条件。 病退所需条件: 1.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参保职工; 2. 男性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向职工集资资金的方式兴建房屋,建好后分配给职工,这就是福利房,是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那么,单位福利房是什么性质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我们结婚4年,去年我老公单位分了福利房。57万购买的。我出来36万,我老公出来21万。这房子现在没有房产证。请问这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怎么分? 山东易知律师事务所许仙凤律师解答: 单位分的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
一、医疗事故纠纷如何处理 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较为复
一、人身损害赔偿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区别 第一,在法律适用方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 第二,在医疗鉴定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 第三,在损害赔偿方面。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区别就表现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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