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2025-07-31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那么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随时离婚,如果一方制作虚假债务怎么办?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李洪涛律师解答: 伪造债务: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 一方伪造债务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不利法律
一方用于经营所欠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5-07-30婚姻最大的作用,是两个人组成一个共同体,除非特别约定,否则在领证之后双方的财产理论上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应当是共同债务。这就滋生了一个问题,当一方想要离婚的时候,对方突然冒出巨额的债务,财产分割时,想要离婚的这方莫名其妙背负上了不知情的债务。 网友咨询: 夫妻中一方个人经营公司,另一方未参与任何公司经营。经营方借贷用于个人这个公司经营(当然对方作为配偶是签了字的),那么这个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刘安艺律师解答: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的借款用于购买婚房,此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吗?
2025-07-30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网友咨询: 婚前和女朋友共同出资以我名义购买婚房(因为新政的原因写不上她的名字),并写下借条与她,借条内容为向XXX借款XX元购买XXX房产,本人承诺此房产婚后为夫妻共有财产。现在要离婚了,律师说我既要还她钱,还要把房产分割一半给她,我该咋办?婚前的借款现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夫妻之间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吗?债权债务会因为结婚而消除吗?
2025-07-29债权关系可能许多人都已经有所了解,但是对于不同的关系来说,可能很多人对债权关系会有不同的理解,比如债权关系如果是夫妻之间的话,这很多人都认为债权关系其实是不会存在的,因为他们的财产是相同的,那其实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到底存不存在呢? 网友咨询:婚前妻子借的钱会因为结婚就不用还了吗,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会因为结婚就消除吗?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王本士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而且《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
夫妻个人债务是什么意思,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
2025-07-29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后,或者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那么,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夫妻个人债务指什么?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 网友咨询: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可以用共同财产偿还吗?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徐振西律师解答: 夫妻个人债务指按照法律规定或在一定条件下夫妻双方约定的,仅由夫妻一方承担责任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清偿: (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2025-07-25约定成立的形式要件则是登记或者公证。那么,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网友咨询: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李永华律师解答: 夫妻债务可以去公证处公证的。一般情况下,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承认约定的效力。约定成立的形式要件则是登记或者公证。登记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公证机构是公证处。 办理财产公证需要的证件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
同居分手后,如何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
2025-07-25同居在于现在来说并不违法,但是同居好比事实婚姻,对于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问题也是需要注意的,那么,怎么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如何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 网友咨询:如何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 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周里鹏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怎么办,债务清偿原则是怎样的?
2025-07-23在现代社会对于婚姻是有着十分多的法律保护的,其中对于婚姻法当中是有着特定的财产规定的,其中是有着相应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的。那么,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怎么办,债务清偿原则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夫妻债务如何清偿,债务清偿原则是怎样的?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陆志强律师解答: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
分居后丈夫欠债妻子需要还吗,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
2025-07-21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么,分居后丈夫欠债妻子需要还吗,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 网友咨询:分居后丈夫欠债妻子该还钱吗? 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侯军奎律师解答: 分居后丈夫的债务:丈夫对外的个人债务,应当有其个人偿还。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该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
离婚逃避债务的撤销权是怎么行使的,法律有什么规定?
2025-07-20现在很多人因为很多原因结婚,也有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离婚,有些人和平离婚各自生活,有些人离婚后逃避债务,不愿意承担,对于这样的情况,就会涉及到撤销权的问题,那么,离婚逃避债务的撤销权是怎么行使的,法律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并分割财产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如何行使?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许乃义律师解答: 离婚逃避债务的撤销权的行使:可认定离婚逃债被告人与其配偶财产分割协议无效,裁定追加被告人配偶为被告人。 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