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可以下设公司吗
2024-09-17一、社会团体可以下设公司吗 社会团体确实可以下设公司,并且在特定条件下,这些公司能够转让股权。 1.根据《公司法》,股权转让应遵循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但民非组织的股权转让需要特别注意其非营利本质。 2.转让价格若超过开办人实际投入,可能会违反民非组织的非营利性特点。 3.为避免争议,建议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和测算出让方的实际投入成本。 二、股权转让的自由与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的转让相对自由,《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允许股东间相互转让股权。 2.但对于向公司外部人转让股权,需要过半数股东的同意
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审批办法
2024-06-04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审批办法 (1993年6月10日司法部部务会通过) 第一条 为了使专业法学社会团体的审批程序规范化,促进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在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立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应向司法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司法部审查同意。 第三条 向司法部申请成立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团体专业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章程; (四)负责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职业及简历; (五)成员数额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 (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编制及其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2024-05-31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劳动部关于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编制及其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民社发(1991)8号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日)中央各部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适应社会团体开展活动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现对全国性社会团体使用社会团体编制(以下简称社团编制)以及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社团编制适用于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各类全国性社会团体。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应本着精简原则,以自身活动需要和经费开支可能为依据,提出编制数额,报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