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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法律咨询: 舒城县某家居用品公司在开发舒城县旅游汽车站综合楼工程期间设立工程处,并聘用梅某为员工。该公司购买的消防水电设施运至工地,公司需进行搬运,遂给1000元费用交由梅某负责搬运。梅某雇佣柯某及他人搬运水泵等器材,因货物过重,在翻转时支撑不住,造成货物突然倾倒将柯某砸伤。柯某在住院治疗期间,梅某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及给付现金计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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