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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10-24 11:36:23 点击:128 次
一、医疗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时效为多久

  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时效为3年。

  当事人遇到医疗事故后,要想获得赔偿必须尽快收集证据,并从知道自己受到医疗事故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法院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医疗事故误工费

三、医疗事故赔偿主体

  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2.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

  3.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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