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2份(内容包括:工伤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入职时间、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合同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4、《工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
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三、各级医疗事故的分类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的不同,我国医疗事故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第二种,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第三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种,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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