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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最高利率

时间:2024-07-01 13:16:17 点击:191 次
高利贷指的是什么

把钱借出去该不该收取利息,自古以来就争论不休。很多古代先贤认为放贷不应该收取利息,例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就认为,放贷收取利息无异于盗窃,不但不合乎道德,也是非法。古罗马哲学家加图也写道:“收取利息就是谋杀!”

由于传统思想文化和宗教都倾向于禁止放贷收取利息,所以,“高利贷”和“利息”这两个概念在过去具有相同的内涵,都是指借贷中除了本金额外收取的费用。

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1723年—1780年)写道:“如果放贷人依据契约把钱借出去,除了收取本金外,还额外收取费用作为对放弃货币使用权的补偿,认为这笔费用合法的人就把它叫‘利息’,而认为这笔费用非法的人就把它叫‘高利贷’。”

根据西方学界的解释,现代意义的“高利贷”,就是“超过法定最高利率的非法借贷”。可见,称得上高利贷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充要条件,其一是利率异乎寻常地高,其二是非法性。如果只是利率高,而不是法律所禁止,也不构成高利贷。所以,看一笔借贷是不是高利贷,主要还是看各国的法律规定,不能仅凭利率高低来判断。

高利贷最高利率是多少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借贷就是高利贷。在民间高利贷中,其最高利率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高利贷的利率多是放贷者一手而定。

高利贷高利率是否合法

根据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因此,高利贷的高利率中超出限额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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