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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据

时间:2024-07-29 12:07:55 点击:199 次
民间借贷借据的内容

规范的借据(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间借贷借据范文

借 条

兹借到XXX人民币XXXX元,每月利息X%,定于XXXX年XX月XX日付还。

此据

欠款人:(亲笔签名)

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中写借据需要注意什么

(一)借据的债务人身份要确定。

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2、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

(二)注意借据的留存。

一定要将借据复印留存卷中,如有可能特别是大额借款最好将转款凭证复印留存。如果是小额借款,当事人以现金方式交付,要在合同的支付方式和笔录中注明,避免虚假债务和借款数额的约定与实际交付不符、提前扣利息等违法情况出现。

(三)注意借据的收回。

这个问题本来是当事人的问题,但是,由于当事人经验不足,往往会因此产生纠纷,实务中碰到的情况有还款后债权人拒不交付借条的,有抢夺借条撕毁的,有现场指导混乱,交付借条复印件而留下原件,并再次主张债权的情况等等。

(四)注意借据的丢失补办。

实践中经常遇到由于债权人的疏忽而将借据原件遗失要求债务人重新予以出具的问题。实务中,一般是将合同的主体(包括担保人)全部通知到,在各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由债权人、债务人及担保人共同发表声明。

(五)注意借据的代为保管。

实务中,由于各方经常与公证员打交道,处于对公证员的信任,往往将合同的履行即债务的偿还及借据的收回事宜委托给公证员代劳,此种做法断不可取。因为,第一、公证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如果介入当事人的是非之中有失公允,有损公证员客观公正的中立形象。第二、一旦介入,发生纠纷后,公证员将无力自我保护,进而可能导致合同或是公证的无效。

(六)注意借据的格式。

在实务中指导当事人书写的借据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借贷双方的姓名(注明身份证号码)、借贷的金额(注明大小写)、时间(注明总期限,起止期限)、地点(可具体到某间房)、利息(注明年息或是月息,最好注明具体的金额)、还款方式、借款用途、违约责任(注明具体金额或是无歧义的计算方法)、有担保人的应要求担保人也在借据上签名、落款时间(注明年月日时分),另外,应要求借款人、担保人在签名处、日期、金额上按指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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