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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赔偿

时间:2024-06-29 12:33:02 点击:148 次
政府拆迁赔偿的形式

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政府拆迁赔偿的计算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区位是指某一房屋的地理位置,主要包括在城市或区域中的地位、与其他地方往来的便捷性、与重要场所(如市中心、机场、港口、车站、政府机关、同业等)的距离、周围环境、景观等。用途是指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

产权档案也未记录用途的,以实际用途为准。无论实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有一个基本原则是必须明确的,即等价的原则。所以,从价值量来衡量,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是等价的。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政府拆迁赔偿的注意事项

在房屋拆迁实践中,拆迁一方较之被拆迁一方,明显处于优势地位!有的拆迁方往往利用对被拆迁方的这种优势,对被拆迁一方采取恐吓、胁迫、欺骗的手段,骗取被拆迁方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有的拆迁方甚至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故意将被拆迁方应得的补偿款,写成别的名目。一但拆迁方达到拆迁目的,反而又对被拆迁方进行起诉,以被拆迁方获取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被拆迁方返还部分已领取的补偿款,以求达到最低额度补偿被拆迁方的目的。所以在政府拆迁赔偿时,被拆迁方应主要撑握下列各种不同情况的补偿计算方法: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二、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考虑租赁人的利益不致受损。

三、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四、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五、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七、拆迁被拆迁人购买或者建造的享有国家或者单位补贴的房屋,拆迁人按照有关各方的投资比例分别给予补偿

八、被拆迁的住宅房屋属于直管房屋或者单位自管公房的(包括非成套房),拆迁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房屋承租人迸行不同的补偿、安置。

九、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十、被拆迁房屋内的电话、有线电视、煤气、互联网等配套设施、设备的迁移费或者初装费。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十一、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为准;未标明的,以房屋所有权权属登记为准;房屋所有权权属登记未明确的,可以向有关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十二、在各地的棚户区改造中实行的房屋拆迁,其补偿标准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来补偿。

十三、房屋拆迁不得因建设项目的不同,对被拆迁人实行不同的补偿

十四、货币补偿金额以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地段、用途、建筑面积、楼层、朝向、装修、环境、配套设施等因素确定。

十五、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被拆迁房屋的价格,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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