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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评估

时间:2024-07-19 11:51:40 点击:175 次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评估标准

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委托拆迁估价,应当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和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依据估价时取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以前将集体土地的农用地或非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时通常会发生的费用有: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土地补偿费和地上地下建筑、构筑物补偿费,但不是每个建设用地都支付这些费用。我们应考虑以取得土地时实际所支付的费用项目为依据,参照估价时点该市现行的相关费用标准进行评估。

但这只是考虑取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费用,而大部分拆迁对象都是已投入开发、配套较成熟的用地,其中还有部分在取得土地当时因拆除地上建筑物已支付过拆迁费用,因此估价时在价格构成中还需考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所投入的开发费用(包括取得土地时所支付的动拆迁费用)、相应的利息和利润。

“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价格的基本构成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地上地下建筑、构筑物补偿费、安置费、土地开发费用、利息、利润和土地增值收益。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评估方法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方法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1、以市场评估价来评估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以商品房交易均价来评估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以重置价来评估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评估注意事项

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就是我们所说的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已获得的房地产权证(我们说的红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批文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来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有的属于同一个权利人,有的属于两个不同的权利人,我们在估价时先要弄清楚产权关系,理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经济利益。

这些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在当时取得的方式较多,有一次性支付租金或年付租金、一次性付款买断或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合作、联营等,取得若干年或五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我们应在评估前通过取得土地时订立的合同、协议或者付款凭证,弄清拆迁对象土地使用权权利义务和已支付了哪些费用等。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关系、取得方式和已支付的费用的不同,对估价是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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