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务,那么估计银行不接受作为抵押物,也就不能进行抵押贷款。
安置房为大产权,可以向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也没有问题。
安置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安置房贷款毕竟也不是一件小事情,其属于民事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有效成立,否则安置房贷款可能无法办理。具体的条件要求为:
1、贷款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贷款个人没有银行不良记录;
4、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当然,一些省市对于安置房贷款的条件要求也不一样。
拆迁安置房贷款的流程拆迁安置房贷款需提供资料有:
1、拆迁协议书及公证;
2、安置定位单、定位公证;
3、结算清单、购房款发票(要求两项对齐);
4、户口簿、结婚证、夫妻身份证;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公章、企业反担保。
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具体流程为:
1、咨询申请,受理(需填申请表);
2、调查审理批准,签受理相关合同;
3、提交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
4、银行签贷款合同;
5、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6、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7、放款时必须向银行预缴20%的利息(以合同签订周期为准),开始放款;
8、客户支付代办费和担保费(全年一次性收取);
9、定期还息,到期还款,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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