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
如何办理宅基地证(一)工作程序: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二)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三)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宅基地证遗失怎么办如宅基地使用证遗失,应该先要到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然后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同时按照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画出宅基地证,携带本户户口簿,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宅基地遗失声明样本宅基地遗失声明
XXX不慎遗失位于XXXXXXXXXXX(地址)的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第XXXXXX号,特此登报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30日内,向XX县国土资源局书面提出并提交有效的书证材料。逾期无异议者,本人将按有关规定向XX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发。
声明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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