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产权证过户,北京市城八区权证过户手续各不相同,业主自行办理会很麻烦,具体流程还需依据各区房管局相关规定。
在此建议业主找定点经纪公司代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
卖方提供资料:
1、 审核批准该套房屋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
2、 身份证;
3、 户口本;
4、 产权证;
5、 人名章;
6、 与产权单位签订的买卖合同,如没有可提供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者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7、 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8、 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买方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人名章;外地人需提交身份证、暂住证、人名章。
央产房过户要交哪些税费央产房过户要交以下税费:
卖方:印花税0.5‰;
买方:契税1.5%;
印花税:0.5‰;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的1%;
评估费:评估总房款的3‰;
保险费:评估总房款×相应年限年费率;
抵押登记费:80元/套。
央产房过户纠纷案例案情简介:2009年1月13日,王女士与马先生及被告北京Y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达成《居间中保合同》,同时王女士与马先生达成《补充协议》1:约定马先生将其所购中石化央产房一套出售给王女士。2009年1月20日,王女士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将购房款700000元支付给马先生,同时马先生将房屋交付给王女士。
2009年3月25日,王女士与马先生又就购房事宜达成《补充协议》2:并根据该补充协议向马先生支付了购房款1000000元,根据该协议,马先生应当在该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积极协助王女士办理房屋产权转移事项。
2009年8月10日,王女士与马先生达成《补充协议》3:根据该补充协议,王女士替马先生支付涉案房产所欠银行贷款235.359929万元的方式结清了剩余全部房款。此外,王女士还为马先生垫付了购房专项维修基金36754元。
自2009年5月起,王女士得知涉案房产的房产证已经正式下发,便多次催促马先生依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马先生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办理。
2009年12月29日,王女士将马先生起诉到法院,提出三项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涉诉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2、 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垫付的公共维修基金36754元;
3、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金43050元。
法院判决: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唯一的争议在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于被告马先生在出售涉案房屋过程中并未向原告王女士披露涉案房屋存在共有权人的事实,原告王女士审查了相关合同及发票,尽到了注意义务,因此原、被告所签买卖协议有效。最终法院判决:
一、被告马先生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原告王女士办理涉案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二、被告马先生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王女士公共维修基金36754元;
三、被告马先生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2009年8月10至2009年12月29日逾期办理产权登记证明的违约金43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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