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是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两限房是保障性住房,相对审核较宽,面向中档收入者。
两限房如何申请(一)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三)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
(四)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
两限房能否买卖各地对两限房买卖的规定不一,但对其上市交易基本都规定了一个购买年限,作为限制。我们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对于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是这么规定的:
(一)已购限价商品住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之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两限房买卖应注意什么(一)交纳收益金
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两限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限价商品房5年后需要交纳35%收益金。
(二)产权登记时要注意
两限房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两限房”字样。
(三)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
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两限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两限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
(四)限期收回的情形
两限房开发企业擅自向未经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的申请家庭出售两限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开发企业向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补交同地段两限房与普通商品住房的差价,并对开发企业依法给予处罚。
(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情形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骗购两限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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