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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

时间:2024-11-15 12:22:58 点击:102 次
什么是阴阳合同

(一)阴阳合同是现售合同登记价格与真实交易价格不一致的合同,阳合同是表面上的合同,即国土局登记的现售合同;阴合同是规定双方真实价格的文件,包括预售居间合同和过户价格确认书、补充协议等。

(二)我国法律对阴阳合同的限制有两点:

对于一笔交易,法律从两方面来调整,一方面从保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角度来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下鼓励交易各方按自己的真实意思交易。最终以真实合同为依据,在阴阳合同效力上形成了两条对立的规范:

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

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即部分无效。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

阴阳合同是否有效

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法院都是知道的,法院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认定有效的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二)认定无效的情形:

1、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2、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签订二手房阴阳合同有哪些风险

很多人都认为,为了避税做低房价很可能被税务机关查到,并且违反法律法规政策,风险比较大。而作高房价只要和中介达成协议,就不存在其他风险了,其实不然。做高房价签订阴阳合同同样具有下面几个风险:

(一)银行拒绝贷款的风险

房产是抵押物,在借款人不能还款时,银行可以要求拍卖房产,如果房产的价值低于市场价,那么房产拍卖所得的款项很可能不足以偿还银行的借款,所以银行为规避贷款风险,很可能拒绝放贷。而付款是买方的义务,如果银行不愿贷款,买方又没有能力补足房款,那么买方就会构成违约,将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二)银行解除贷款合同的风险

借款合同中通常有这样的内容: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即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这也是为了保障银行的优先受偿权。比如,房产价值为200万元,而银行贷了250万元,银行仅就200万元有优先受偿权,对超出的50万元没有优先受偿权。这就对银行很不利,所以银行要在合同中约定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要提供新的担保。

做高房价是房产的真实成交价低于合同价,这同样会影响银行的优先受偿权,如果做高房价现象日趋增多,银行很可能会修改借款合同,即要求买卖双方保证向银行提供的合同价是真实的成交价格,否则银行可以提前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买方提前还贷或提供新的担保。

(三)税收增加的风险

做高房价是为买方多贷款,卖方并不能从中获益,所以买卖合同通常会约定为买方应保证卖方实际拿到多少钱(即到手价),或约定做高房价所增加的税收部分由买方承担。而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都与房产的增值额或成交价有关,双方很可能会为增加了多少税收产生争议进而引起纠纷。

(四)付款纠纷的风险

做高和做低房价都会产生两个不同的价格。做低房价可以订立两份价格不一的买卖合同,也可以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再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将差额部分以“补偿款”“装修款”的名义补足。而做高房价通常都是签两份价格不一的买卖合同,并不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差额,双方一旦产生纠纷,在出现两份价格不一的合同时,到底哪一份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呢?

对买方来说,当然主张价格低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而对卖方则正好相反。尽管规定一般以后一份为准,但如果两份合同日期相同就需要有其它证据证明。由于付款是买方的义务,买方应就付款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可见买方的举证责任大于卖方。

遭遇阴阳合同怎么办

阴阳合同以偷税骗税为目的,不仅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而且动摇社会对诚信经营、履约和纳税的信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法律对这种做法是持否定态度的。在实践中,一般会具体分析阴阳合同的标的额或者所涉及的财产利益,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一般法院会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

1、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2、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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