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365法律网 > 房产 > 个人房屋租赁协议

个人房屋租赁协议

时间:2024-12-05 12:06:41 点击:78 次
个人房屋租赁协议的内容

个人租房合同主要包括的条款,具体如下: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合同中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等等。

(三)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四)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六)出租人的责任。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七)房屋改动的规定。

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转租的约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九)违约责任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个人房屋租赁协议范本

个人房屋租赁协议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对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出租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号,建筑面积的住宅房叁间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承租房内从事淫秽、吸毒、赌博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活动,如果发生和发现以上违法事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房租自房屋租赁之日起计算,年租金总额为: 元。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一部分分转租,或用其他变相租房方式与他人使用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向乙方加收一个月的租赁违约金,租赁期间房屋使用若有变故,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说明或协商解决。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使用不当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因不可抗力因素损坏,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任何责任,消耗物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5、房屋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所有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时间:

个人房屋租赁如何转租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想要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二是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365法律网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