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定金与订金不一样。合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应。合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二者的区别是:
1.定义不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内容不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可归还;
4.违约处理不同。订余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需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返还纠纷的起诉流程应该是怎样的定金返还纠纷的起诉流程应该如下进行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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