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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同定金应否退还

时间:2024-09-19 13:22:16 点击:108 次
一、未签订合同定金应否退还

  未签订合同定金一般不能退还,但如果当事人未能签订合同,具体情形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对方违约没有达到合约内容的,定金可以申请退还。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的特征是什么

  定金的特征有如下几点: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签订合同定金

三、如何合法约定定金

  1.订立定金合同;

  2.约定具体的定金数额;

  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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