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诉方(原告)首先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供结婚证以及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财产争议为主的离婚纠纷,应提供财产的权属证据(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共有财产),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情况证据材料等。充分准备之后,再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情况,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但被告服刑、就医或出国的除外)。被告方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供答辩状,并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2 、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
双方可协商解决,子女随(监护)一方生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抚养费。双方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判决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考虑到双方的生活等条件,本着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学习和成长的原则,决定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因此,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帮助法院正确认定双方的抚养能力至关重要,如经济收入、住房状况、文化程度、个人素养等都是参考的依据。如果你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孩子随己方生活更利于成长。至于证据的取得,可以咨询律师针对己方的情况如何收集证据。
3、财产分割方面
主要是,将婚前婚后财产划分清楚后,婚前归个人所有,婚后共有财产平均分割,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个人财产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归一方所有: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
(3)确定归一方的遗嘱或赠与;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起诉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起诉离婚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