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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起诉状

时间:2024-07-21 11:59:53 点击:99 次
涉外诉讼离婚需提供的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涉外离婚起诉状范本

离婚起诉状

原告:XXX,女 ,中国国籍,汉族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广州市天河区某巷

被告:英文名,男,美国国籍,XXXX年XX月XX日出生,护照号:,暂住美国洛杉矶。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被告系美国籍。我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在成都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粤(XXXX)外结字第XXXX号。婚后因双方一直分居,感情逐渐破裂。我与被告对离婚协商多次,被告也同意离婚,被告并已出具同意离婚的意见和授权中国律师处理离婚事宜。现我依据中国法律起诉离婚,请法院按双方一致的离婚意见予以判决离婚。

此致

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涉外离婚如何送达诉讼文书

法院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送达回证以及其他司法文书。这些法律文书直接涉及到涉外离婚当事人的权益,因此送达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在涉外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在国内的,其文书送达方式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一样,即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

(二)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有一方在国外的,则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知道国外一方准确地址的: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了司法协助协议的,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送达;

(2)法院层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表人送达;

(5)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2、不知道国外一方准确地址的:

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起诉离婚的一方最好在起诉时明确告知法院,以免耽误诉讼时间。这种情况一般采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涉外离婚的被告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涉外离婚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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