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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 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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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诉讼离婚需提供的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涉外离婚起诉状范本 离婚起诉状 原告:XXX,女 ,中国国籍,汉族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广州市天河区某巷 被告:英文名,男,美国国籍,XXXX年XX月XX日出生,护照号:,暂住美国洛杉矶。 诉讼请求

涉外离婚纠纷

2024-07-21
涉外离婚财产纠纷解决 首先,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的是以下原则: 1、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2、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

涉外离婚案例

2024-07-21
涉外离婚案例一 案情介绍: 原告:张玉谋,女,中国公民。 被告:游世安,男,美国公民。 美国公民游世安于2012年8月底来中国海南观光旅游,在此期间与原告中国公民张玉谋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游世安在海南观光两、三天后便返回了美国。2013年7月17日,游世安再次从美国来到中国海南,与张玉谋相处一个星期后,便于同月25日在海口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婚前相处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且婚后张玉谋拒绝与游世安同居,双方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互相埋怨。2013年8月2日,张玉谋以双方婚前了
涉外协议离婚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涉外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涉外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登记离婚的必备文件,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必须提供书面的离婚协议。 没有涉外离婚协议书,或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都不能达到协议离婚的目的,此时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涉外离

涉外离婚程序

2024-07-20
什么样的婚姻属于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其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所以我国公民同其他国籍或无国籍人缔结的婚姻一般均属于涉外婚姻。另外,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同时,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的限制。比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都是不允许与外国人结婚的。 对于涉外婚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结婚则适用婚姻

涉外离婚手续

2024-07-20
涉外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涉外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办理涉外登记离婚所需材料 涉外婚姻登记针对办理人身份的不同,可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一)中

涉外离婚办理

2024-07-19
涉外离婚办理手续 (一) 协议离婚 如果双方是在中国办理的婚姻登记,一方在中国,一方在国外。经双方协商对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随时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要亲自到去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委托办理。 (二) 诉讼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因为财产。抚养权等有争议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办理离婚。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4)双方当事共

涉外离婚

2024-07-19
涉外离婚的方式 一、登记离婚 1、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2、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
涉外离婚的解决途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我国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 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按此规定,在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上,我国适用法院地法原则。无论离婚
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好,外国人来华就业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近些年通过移民取得国外绿卡和国籍的中国人也比较多,涉外婚姻日渐增多,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也同比攀升。 网友咨询: 涉外离婚,也需要遵循离婚冷静期吗?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答: 涉外婚姻在我国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的需要遵循我国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选择起诉到法院,就没有冷静期这一说,如果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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