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0岁的杨芳是长沙人,在2010年1月与陈恒相识,两人于当年年底登记结婚。
“陈恒说登记后便举行婚礼,日子定了,请柬也发了,没想到他却莫名其妙地取消了,这让我和家人的关系很尴尬。”杨芳说,“我是个很保守的人,不希望婚前发生性行为,但不可理喻的是陈恒却提出,必须要发生关系才能正式举办婚礼。”
倔强的杨芳拒不配合,遭到丈夫陈恒的多次殴打,“我声泪俱下地要求他离婚,他却掐着我的脖子恐吓我说‘如果敢离婚,别想活到明天’。”之后双方又多次激烈争吵,陈恒最终搬离了杨芳的住所,分居2年多后,杨芳到法院起诉离婚。
今年7月底,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陈恒没来参加开庭。法院认为,两人长期未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不深,杨芳提起离婚诉讼后,陈恒未采取任何积极措施来修补夫妻关系,挽救双方的婚姻,足以表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终缺席判决双方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人们起诉离婚的理由虽然五花八门,但法院判决离婚,标准只有一条,那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要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法》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又包括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买卖包办婚姻的、隐瞒患有精神病且未治愈结婚的等情形。
离婚纠纷案件如何举证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要提供下列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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