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翻车等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2、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3、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4、以下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车损险保险金额确定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中其费用一般有三种方式,具体交多少钱根据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的种类而定。
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2、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扣金额后的价格。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以不足1个月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3、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对于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可以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车损险保险金额计算公式1:机动车损失险赔款=(车损赔款 施救费用赔款)*(1-免赔率之和)-免赔额
公式2:机动车损失险赔款=(核定修理费用-残值 核定施救费用-交强险赔偿金额)* 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金额/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1-免赔率之和)-免赔额
1、部分损失的赔款计算
(1)车损赔款=(核定修理费用--残值--交强险对车辆损失险的赔款)* 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金额/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
交强险对车辆损失险的赔款=交强险赔偿金额*核定修理费用/(核定施救费用 核定修理费用)
(2)施救费用赔款=(核定施救费用-交强险对施救费赔偿金额)* 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金额/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
核定施救费用=施救费用 *(保险财产价值/实际被施救财产总价值)
交强险对施救费赔偿金额=交强险赔偿金额*核定施救费用/(核定施救费用 核定修理费用)
2、全部损失的赔款计算
(1)车损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交强险对车辆损失险赔偿金额)* 事故责任比例
(2)施救费用赔款=(核定施救费用-交强险对施救费用赔款金额)* 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金额/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
“实际价值”按保险事故发生时合同签订地同种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税)减去该车已使用累计月数折旧后确定。
实际价值=出险时新车购置价 *(1-已使用月数X月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