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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

时间:2024-07-09 11:51:27 点击:199 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7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超期换证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车辆管理所有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上的;

(四)涂改、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

(六)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八)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按照规定,第一次申领的驾照有效期为6年,一旦到期需要换证时,驾驶员应提前90天到车管所申请换证。对于超过换证期限驾驶证是否作废这一问题,驾驶证到期后,在不超过一年的基础上都可以申请换证。逾期1年不换证的,驾驶证会被注销。

即驾驶证在换证的90天内还可以继续使用。而一旦超过一年期限还不换证的话,驾驶证就不能继续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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